注意!网站备案成功后,未做以下处理,将面临处罚

2019-01-07    次访问   

尊敬的成都思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

    您好!

    近期,各省管局均有接到群众举报部分网站主页下方未注明已获得的备案编号以及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www.miitbeian.gov.cn)。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或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请认真检查自营网站及所接入网站的主页,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请各网站建设的客户引起重视,自查自己网站有没有做链接,不会做链接的请联系我们公司的售后技术帮助你处理(即已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在网站首页下方放置备案号,且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www.miitbeian.gov.cn))

    确认您的网站是否成功ICP备案,可通过工信部网站进行确认:http://sccainfo.miitbeian.gov.cn/publish/query/indexFirst.action

    ICP备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93018.htm

    网站ICP备案是国家互联网管理中一项重要的规定,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由此给您网站访问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

    网站备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现在主要有ICP备案和公安局备案。



文章均为思乐科技专注网站建设,成都网站建设的成都网站建设公司原创,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www.cdsile.com/news/fuwudayi/201917/77698.html